盗窃假信用卡并使用假卡,到底讲的是什么?
1.教材第320页上第4-5行中,对“盗窃假信用卡(不是财物)并使用假卡(信用卡诈骗行为)”一句话无法理解:①怎么可能偷假卡呢?制作假卡的人干的都是坏事,难道不知道藏匿吗?②假卡和假币、毒品一样,也是有价值的吧,只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财产。为何教材上说“不是财物”?2.第320页上第1-4行中,对“客观行为 盗窃假信用卡(不是财物)并使用假卡(信用卡诈骗行为),主观认为是盗窃真卡(盗窃罪故意)并欲图冒用真卡(信用卡诈骗罪故意)”,主客观统一以后,是按行用卡诈骗罪论处吧。3.最后,教材第317页表格中提到“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按信用卡诈骗罪论处”,我的疑惑是信用卡已经作废了,还怎么使用???